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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融侨地块社区中心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09] 68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一、招标人 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 1、标段名称:融侨社区中心幕墙工程深化设计项目 |
| 2、工程地点:南京市河西建邺区奥体大街以南、燕山路以东、东至规划道路、西至燕山路、北至奥体大街、南至现状 |
|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
| 4、建设内容:其他工程; |
| 5、结构类型:其他 |
| 6、工期要求:15日历天 |
| 7、工程合同估算价:约29.00万元 |
| 8、招标内容:深化设计; |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16000m2幕墙深化设计(施工图、大样节点图)。 |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甲级 |
| 2、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
|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河西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网(http://www.newtown.gov.cn)报名。 |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8月23日至 2010年8月29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03:00分至06:00分,在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楼处受理报名。 |
|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
| 五、资格预审方法: |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其中可选条件为: |
| | 符合以下条件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的企业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投标单位具有幕墙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 3. 投标单位有幕墙设计10000万平方米以上的类似业绩。 4. 投标单位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大奖的。 | |
| 六、其他: |
| |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企业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企业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的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6、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 |
|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河西指挥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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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8-23 8:30到 2010-8-29 18:00为止 |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 招标人: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地址: | 应天大街901号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楼 |
| 招标人邮编: | |
| 招标人传真:86495669 | |
| 招标人联系人:古工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86495675 |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