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财金[2010]195号文核准河西国资集团发行2010年公司债券。 集团此次获准发行的2010年公司债券简称“10宁河西债”, 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6.4%,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南京夹江水源地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建设。 “10宁河西债”经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的多轮推介和路演,深度挖掘其投资价值,得到了投资者的高度认可,债券于2月3日开始公开发行。 “10宁河西债”的发行拓宽了河西国资集团的融资渠道、优化了集团的融资结构。(投资部 林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