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4日上午,新城公司副总经理刘建华等相关负责同志,对在建中的莲花九年一贯制学校及融侨社区中心进行了安全、质量大检查,并与施工单位及市政管养单位签订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协议》。协议中强调“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重要性,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一切有效必要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新城公司 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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